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度外资企业网上年检须知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国家六部委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联合年检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继续做好年检工作,提高年检工作效率,现将201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网上年检范围

凡于20121231日前在本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统称企业)均须参加2012年度年检。

二、网上年检时间

2012年度企业网上年检时间为201331630。企业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提交年检材料的,应于2013630前直接到企业登记机关提出延期年检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截止2013630前仍未提交年检材料的企业,年检机关将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三、网上年检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201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实行网上年检,企业登录河南省工商局网站(网址:http://www.haaic.gov.cn)企业网上年检系统填报本企业2012年度年检材料参加网上预审。具体操作如下:

1、连接互联网打开浏览器(推荐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登录河南省工商局网站(网址:http://www.haaic.gov.cn),点击网站主页网上年检栏目即可进入网上年检系统。未获得登录密码的企业,首先需要注册获得登录的密码,具体操作参照网上年检系统首页的“用户指南”。

2、获得密码后登录系统,即可进入年检材料填报页面,在线填报年检材料。

3、填写(修改)、保存完所有表格,点击年检报告书确认按钮并保存,提交成功后,企业的年检材料就自动相应传送到河南省各级工商机关。

4、网上报送年检材料5个工作日内,再次登录网检系统,点击“(预)审核情况查看年检(预)审核结果。如果(预)审核驳回,企业应根据(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可以再次在网上提交修改后的企业年检材料并再次获得网上年检预审核。

5、网上年检预审核通过的企业,应及时打印年检报告书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企业印章。然后按照本须知所列第四项“网上预审通过后,须到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的要求,携带年检材料于630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年检审核、加盖年检戳记等手续。

四、网上预审核通过后,须到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批准文件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须带原件备查),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6、场地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7、已进入清算的企业提交进入清算的相关证明文件及上述123项所列材料。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上述123468项所列材料外,还须提交隶属企业2012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

1、年度报告书;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登记证复印件;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批准文件的,提交加盖代表机构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须带原件备查),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关于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对于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代表机构,该审计报告还应包括营利情况的相关内容);

6、外国(地区)企业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

7场地租赁协议、产权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